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清河区党委、管委会,县人武部党委,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联系)单位进行调整,名单通知如下,希望调整补充的单位及时与相应纪工委衔接,做好对接工作。
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及联系单位名单
中共南漳县纪委
南漳县监察局
2017年2月21日
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
派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县委办(含政研室、防范办、保密局、督查室、接待办、机要局)、巡察办、教育局、审计局、扶贫办、旅游局、招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磷化工产业园管委会、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19个单位。
联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办、石油公司、盐务局5个单位。
派出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县人大办、县委政法委(含综治办、维稳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漳河源管委会、农办、移民局、民政局、农业局、有机谷管委会、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化办、畜牧兽医局、残联、粮食局、烟办19个单位。
联系单位:邮政局、人保公司、财保公司、寿险公司、烟草局、烟叶公司6个单位。
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县政府办(含法制办)、经信局、档案局、史志办、财政局、农发办、城投公司、发改局、城建局、信访局、人防办、能源办、安监局、环保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含招标局)、经管局、供销社18个单位。
联系单位:人行、农行、农发行、农商行、建行、工行、中国银行、中银富登、银监办、邮储银行、湖北银行11个单位。
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辖单位: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含县直机关工委、实绩办)、县委宣传部(含文明办、文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含民宗局、台办、侨联)、工商联、编办、文体新局、广播电视台、党校、老干局、人社局、交通局、卫计局、物价局、科技局、科协、统计局18个单位。
联系单位:人武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气象局、楚天视讯公司7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