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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水利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明确整改工作在水利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科室、各单位(支部)共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为整改落实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中共南漳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和其他方面等6个方面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单位(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并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问题一本台账、一个问题一个总结、一个问题一套考核”的整改工作模式,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销号式管理。全面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实行一事一指导、一日一督办制度,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坚决通报批评。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知晓,自觉接受干部群众、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推进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指出我局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没有对局属二级单位一竿子插到底,留有盲区和死角。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活动指导不够、督促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统一安排,所有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于3月14日前,己分别逐一参加指导了分管联系单位的“支部主题党日”、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痕迹资料己存档。

为切实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围绕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从三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县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非党领导干部易尚红同志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由其他班子成员直接负责。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江蛟同志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分别与局属二级单位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局党组制定了《县水利局季度基层党建、两学一做和作风建设年开展情况检查明细》,从3月份开始,每季度由局分管领导带队,至少一次对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在“支部主题党日”集中通报。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很好的落实专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记录不完整,缺少相互批评的相关记录,民主生活会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和党组情况反馈结果性资料比较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己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要求,召开了中共南漳县水利局党组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档案资料己按县委活动办要求报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党风室。系统各支部于3月14日前,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所有档案资料按统一标准规范存档。

为从根本上解决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从完善制度、执行制度着手,完善制定了《县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程序、目的和要求,确保真正达到效果。建立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和通报制度,在安排组织生活时必须周密部署,充分考虑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安排,做到“两不误”。

2、关于局党组班子成员大多数没有参加分管或联系的二级单位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也没有开展讲党课及廉政教育专题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局党组从三个方面整改落实: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党组书记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情况汇报,各单位(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至少报告一次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党组带好党支部、党组书记抓好党支部书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好党组织成员,广大党员在党忧党、建党强党局面。二是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机关支部、科室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是细化工作安排。局活动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每季度安排一次廉政教育党课内容,并明确主讲人。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详细列出各班子成员参加分管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顺序,从而确保了各班子成员既能参加机关支部党建活动,又能到基层支部指导学习。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以业务会议代替党组会,党组专题集中学习的次数较少,尤其是在督导二级单位开展专题学习和党建专题会议方面不足,相关活动记录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建基本制度,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党组认真反思、深入自查、立行立改:一是在责任上抓好落实。局党组明确了专人负责党组会议和业务会议的记录,并分别购买了会议记录本;己制定了《县水利局党组2017年度集中学习方案》和计划表,明确了主讲人和学习方式;局机关支部己重新调整了两个党小组的组成人员,也明确了党小组长和具体负责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的人员。二是在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上抓落实。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全体党员每月进行集中学习一次,党员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整理归档,确保制度落实常态化、系统化。三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结合调研、民主生活会、来信来访等渠道,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每季度一次专题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告诫提醒,批评帮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关于对二级单位开展党的建设力度抓得不够,少数二级单位没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开展支部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全程参加各自联系单位的组织生活会,全面检查了分管单位2016年度党建工作情况、2017年度元至4月“支部主题党日”召开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及2017年度党建工作部署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正,现场督导整改落实。今后,局党组将继续在检查督办上着力,严格督导局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到分管支部参加一次支部活动,检查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局活动办将定期抽查、定期通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暨支部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5、关于党员意识不强,党费收缴不齐。部分二级单位存在迟交、欠交党费现象,尤其局机关支部和休干支部没能带头按时缴纳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成立了党费收缴自查整改工作专班,对系统所有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清查出287人(次)欠交党费36545元。截止3月28日,己将所欠交的党费足额上交县委组织部。今后,局党组将不定期的对系统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党费应缴全缴。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专题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局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无检查记录、无考核记录、无通报。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的二级单位基本没有参加、指导、检查二级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巡察组指出局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无检查记录、无考核记录、无通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局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压实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局党组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月24日下午,县水利局召开全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落实措施、考核办法。二是印发党风廉政相关文件。局机关印发了《2017年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方案》、《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创新工作方案》等文件。三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依据。四是开展了全面检查。局班子分管领导对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下一步,局党组将紧紧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不间断的开展检查督办,确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关于没有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公务接待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一函三单”和一餐一结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分管财务领导牵头的整改专班,对2014年至2016年三年来的所有会计凭证逐凭证进行了清查。为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局党组重新完善了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且在3月30日前已将此问题整改到位,补齐了公函手续。今后我局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一函三单”和一餐一结制度管理,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实行定专人、定地点、定标准管理,做到一餐一结。严禁无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杜绝多餐一结现象发生。

2、关于局机关交通费用支出急剧增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我们对2014至2016年三年来的交通费进行了清理。我们将积极认真学习,对八项规定政策理解模糊不准、理解不透的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多请教、多沟通,力争使我局的三公经费不断下降,财务管理严格规范。

3、关于没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长期借用二级单位车辆、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并违规支付所租车辆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我局根据公车管理管理要求,立即将所借用和租用的车辆全部退还。目前,局机关没有租用任何车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依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向社会租用车辆一台(鄂FVB122),专门用于解决精准扶贫出列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

对于违规支付所租车辆的保险费,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问题的严肃性、严重性,责令相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知识、专业法规学习,以便从思想上高度警醒,从行为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4、关于县水政监察大队“三公经费”管理不严,交通费用增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分管领导组织该单位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经费支出的有关规定,全面提高对从严遵守财经纪律的认识。同时对该单位2014年以来的交通费用支出进行了全面梳理。经统计,2014年支出36753.8元,2015年支出34709元,2016年支出93750元(其中2016年4月公车改革前支出6700元;在应急保障中心租赁公车费用12800元;公车改革后发放个人车改补贴支出74250元)。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该单位进行了认真反思,明确要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完善厉行节约财务规章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经费增长,避免财务记账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5、关于违规发放非信访专职干部信访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安排分管领导牵头,于2017年3月15日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整改,与信访干部进行了谈话沟通。局党组决定从2017年起不再给该同志发放信访补助费用。该同志已退还了2017年1月所发的235元信访津贴。

6、关于违反工资政策,擅自以县防汛办名义增加工作人员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利普查专项项目在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时,未使用用工劳务合同,而使用工资通知。针对此问题,局党组立即进行了整改,要求分管领导县防办副主任鲁移河同志写出书面检查。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7、关于漳源水电公司违规发放天然气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电公司领导班子召开职工大会,就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将发放天然气的情况做了专题说明。指出了公司领导班子在对县政府相关文件的学习认识上不够全面,执行政策不够严谨,并责令该单位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督促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坚决做到不违规违纪,滥发津补贴。

8、关于石门集水库工程管理局个人使用的移动电话,私费公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局党组安排财务科对该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局党组将此问题作为反面教材,在不同层次会议上进行了警醒,要求系统上下必须引以为戒,否则,将严惩不贷。

9、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处项目开支不规范,财经手续执行不严。存在工程建设不圆税票、使用大量小票支付工程款、大额资金支出无合同凭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安排分管该单位领导牵头,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关于“部分农民工工资支付未圆劳务发票”问题,督促该单位严格实行劳务资质审查,明确要求无劳务资质的个体人员和农民工一律不得在该单位从事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工作。关于“使用大量机械油票支付工程款”问题,督促该单位在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财务持油卡集中加油的方式,由项目经理管理,财务与加油站统一结算支付。关于“原材料采购和劳务合同未装订至会计凭证中”问题,督促该单位在施工主要原材料采购和劳务分包工作中,由工程项目经理与对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所有合同必须同步装订到会计凭证中,另外存档保管。今后,在结算支付时必须将相关合同书与发票一并附后,并装订到会计凭证中。

10、关于对项目建设专家评审费用支出监管不够严格,需进一步完善项目专家评审费用支出监管程序和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此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学习了专家评审费支付的有关政策,并向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和市水利局有关科室报告此事。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明确界定专家评审费支付范围、支付方式。二是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费支出环节,即:会议通知、签到表、具体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确保我局专家评审费支出合理、合规、合法。

11、关于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监管不严。县水利勘察设计院从勘察设计收入中提成,资金用于私分,且部分资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直达个人账户,逃避税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安排财务科对设计院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出了财务工作中存在工资发放(收入提成)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就巡察提出的问题,结合该单位实际情况,做了一个全面的梳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此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局党组上交了检讨。随后,局分管领导参加了该单位全体职工大会,就此问题做了通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从勘察设计收入中提成问题的错误性、严重性。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该单位领导班子重新讨论制定了详细的企业绩效分配制度,并经全体干部职工讨论通过,人人签字认可。目前,该单位已经将企业绩效分配制度报送水利局党组,待局党组审核并报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实施,坚决杜绝私分提成现象的发生,维护国有企业财务管理。

12、关于云台山工程管理局违规对外租赁房屋场地、国有山林等资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21日,云台山水库工程管理局就违规对外租赁房屋场地、国有山林的问题召开了专题整改督办会议。局分管领导邹开国同志首先传达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大家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然后重点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剖析,要求工管局的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以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的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云台山水库工程管理局整改专班对现有和已对外租赁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保证现有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不对外出售、租赁,确保树不对外卖一棵,房不对外租一间。

13、关于县水利局二级单位预制品厂部分国有资产流失,低价变卖厂房和设备、违法贱卖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27日,分管领导鲁移河同志组织预制品厂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整改会议,传达学习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局党组制定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要求,并将产生此问题的原因对预制品厂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说明,同时要求预制品厂领导班子尽快将单位现有和己低价变卖的资产登记造册。保证现有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不对外出售、租赁,以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的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14、关于家属院车库出售程序不公开,低价小范围出售、存在欠款,群众意见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存在小范围低价出售和欠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北京城建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及时核算房屋面积和清算工程款造成的。针对此问题,工作专班详细列出局家属院车库明细,局党组己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系统内相关人员欠费情况和具体办理要求、办结时限告知其所在单位负责人,明确由单位包保,对系统内不交房款的一律采取组织措施,力争尽快完成房款清收任务。对由于施工方没有清算工程款而被抵扣的车库,我局将抓紧再次联系施工企业北京城建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督促其尽快安排人员前来处理后续事宜。

15、关于县水利局原驻武汉办事处国有资产无形消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了尽快将此事整改好,我们一方面在2017年水利工作会议上将此问题的详细情况对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说明,给群众一个明白,消除了大家心中的误解。二是根据《南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于2017年3月28日将此资产核销手续报县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并在3月30日对此资产作了下帐处理。三是全面对系统所有二级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检查清理,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6、关于微心愿活动采取了单位出资,不是个人出钱认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倡议机关党员采取自愿的方式献爱心,共接受捐款1000元,已于2017年3月28日将该款归还单位。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各项活动的意义、宗旨,号召党员干部个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积极主动的向社会、向需要帮助的对象献爱心。

17、关于对项目建设好之后管理跟不上,存在重争资、快建设、轻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利工程项目重争资、快建设、轻管理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备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关注。为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上争取,省水利厅将我县纳入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六个试点县之一,我们通过积极探索,完善了“十步工作法”,明确了小型水利工程权属及管护办法。由于小型水利工程数量庞大、点多面广,农业产出效益低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自己使用的水利设施也无人管、不愿管。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努力,力争尽快扭转被动局面:一是加大争资步伐,争取更多资金用于工程管护。二是制定相关管护考核细则,督促基层水管单位加大管护力度。三是健全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尽快实现农民自己的事自己管,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事有钱办。

18、关于少数退休干部违规兼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下旬,局党组己专题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书面上报了专题请示,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明确指示意见后,局分管领导己与该退休同志进行了座谈,明确了其不能在企业担任职务要求。该同志作为一名老党员非常支持局党组的决定,现己同意解除与兼职企业的劳务合同,今后不在我县水利行业从事监理工作。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个别二级单位在干部安排上存在裙带关系的问题。

整改情况:具体分管领导和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己与当事人进行了座谈,分别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意见,待有合适岗位时立即进行调整。后期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干部提拔任用的管理,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

(六)在其他方面。

1、关于家属院水费、电费没按规范实行一户一表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一是从制度上完善,要求局财务科严格家属院费用支出管理,对应由住户个人支出的部分做到应收尽收,不增加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加强管理,要求家属院管理人员加强对家属院水电用具的管理,全面检查有无私搭乱接电源情况,有无浪费公用水源现象,水管道有无跑冒滴漏现象,从源头上杜绝浪费。三是再次请求县政府,协调供电公司支持,力争问题最终得到解决,确保系统和谐稳定。

三、以持续发力的方式强化整改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一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党风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事事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协调调度,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完善的整改项目,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存在的矛盾问题,切实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督则必办,办则必果,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营造南漳水利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10—5239440;邮政信箱:南漳县城关镇便河路39号,邮编441500;电子邮箱:1850153505@qq.com

 

 

县水利局党组

2017年4月28日

 

(编辑: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