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漳县财政局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预警防控工作。一方面,按照县委要求,认真做好“三公经费”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上网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动态监督、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等6项源头治腐牵头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和完成。另一方面,在财政内部,进一步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认真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重点围绕部门预算、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社会保障、以钱养事、惠农政策等领域的重要环节排查腐败风险点。通过狠抓清权查险、建章立制、预警控制三个关键环节,探索建立财政部门预防腐败体系新模式,实现廉政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是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21条意见”和县委“十条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干部管理、落实“三简一短”、深入调查研究、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廉洁自律。还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处理的暂行办法》(即“十个一律”),每天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来临前提前打招呼、提前预警提示。今年以来,局机关党委、局人事科先后对干部工作纪律进行了5次检查,并对4名干部提前离开办公室进行了约谈和批评,使每名财政干部都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不放松。局属公车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和停放,没有发生过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现象。
三是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压减“三公经费”。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及时印(转)发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外宾接待费、临时出国经费、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等7个管理办法(意见)。并采取过硬、有效措施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即在批复部门预算时压减。对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中上报的“三公经费”,对照上年支出数额,统一按照压减比例进行批复;在监管日常支出上提醒。在办理单位的日常支出审核中,及时与单位交流沟通,要求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进度办理报账业务,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在发现严重超支后停办。对“三公经费”支出严重超进度(如季度支出超半年、半年支出超全年的),一律采取先暂停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报账业务。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9%。
四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四个专项整治”和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县纪委工作分工,南漳县财政局承担5个方面具体问题的牵头整治任务。为此,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对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涉农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农村“三资”管理和票据管理等,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目前,正在按照方案的要求逐步向前推进。
(县财政局办公室)